摘要
福建:泉州中小学可自主评聘中、初级职称,黄星撰文指出,日前,福建省泉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印发《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措施》,以增强学校发展动力和活力。泉州提出,扩大中小学在副校长聘任中的参与权和选择权。中小学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在核定的内设机构限额内自主设置内设机构,自主择优选聘中层管理人员。持续推进“县管校聘”改革,深化县域内校级领导、教师交流调配,实现教师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学段之间动态调整。依标足额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降低中小学编外合同教师占比。放权由具备条件的学校自主按规定组织公开招聘。下放职称评聘权限,推动由具备条件的学校按照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政策并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标准自主评聘中、初级职称和岗位,按照管理权限推荐或聘用高级职称和岗位。进一步加强岗位聘任和聘后管理,推行校内竞聘制度,鼓励学区或县域内“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通过跨校选聘等方式自主择优聘用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