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执法关涉行政机关与市场主体的交往,会对营商环境产生直接且深远的影响。优良的营商环境要求行政执法推动降低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保障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营造亲清政企关系。反观实践,运动式执法的不确定性、“一刀切”和从严从重策略加重了市场主体的负担;威慑型执法的逻辑起点忽视了市场主体的能动性,容易加剧政企之间的对抗性;选择性执法缺少正当理由区别对待不同市场主体,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环境。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需从实体和程序双重面向规范运动式执法,协同威慑与遵从理念构建回应性执法,修复政企之间的信任关系,并以维护公平竞争为价值依归禁止不合理的差别对待。
出处
《理论导刊》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2期78-86,共9页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
基金
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20年度基金重点项目“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的行政执法理念革新研究”(SD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