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县党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现将《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0号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