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年代形成了以民兵组织为基础的三级军事制度,民兵组织的主要任务是为军队提供兵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中央以政策法令的形式对民兵进行制度化建设,转变民兵职能,使其维护地方社会治安,参加生产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形成良性互动。随之,普遍民兵制及军事系统和地方党委的双重领导体制推行,民兵职能开始转变,组织管理向地方下移。然而,随着50年代中后期,民兵与预备役合而为一,全民皆兵方针的推行,民兵再次成为准军事化组织,民兵制度的重心重新转向了国防与军队建设。
作者
毛婷婷
苏勇
Mao Tingting;Su Yong
出处
《档案》
2023年第9期35-42,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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