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职业教育条例是依据上位法《职业教育法》及相关法律,结合地方实际对国家法律未作规定的事项作出“突破性”规定的地方性法规,相较于其他形式的地方职业教育立法,更具丰富性、创新性、针对性。基于现行有效的11部《条例》比较分析发现,《条例》在职业教育制度建设、利益主体参与、办学支持保障、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既有共性,又具有差异性。新《职业教育法》颁布后,《条例》部分内容体现出滞后性,其中“可以”和“应该”的规定难以解决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与创新发展中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总结分析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以此为依据,按照新《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内容,分别从授权性规范、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对推动建设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形成多元办学格局、优化资金管理机制、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强化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进一步修订或确立地方职业教育条例的合理化建议。
出处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0期64-70,共7页
Chinese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Education
基金
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项目“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XLYC2005018,主持人: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