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借助网络引诱、欺骗儿童拍摄并传输私密照片等侵犯儿童权益的恶性事件层出不穷。这类恶性事件所包含的猥亵行为可分为利用网络实施的传统猥亵儿童行为、仅在网络虚拟空间实施的非直接接触侵犯行为和线上线下结合型的猥亵儿童行为。此类案件的犯罪特征、行为人特征和被害人特征相较于传统的猥亵儿童犯罪具有其特殊性。我国司法实践中已普遍将此类非直接接触行为认定为一种猥亵儿童行为,成立猥亵儿童罪并纳入刑法规制范围。面对网络猥亵儿童犯罪这类新型的网络犯罪,在作出灵敏的刑事治理回应时还需要兼顾刑法的准确适用。有必要立足于审判实务,以现有的网络猥亵儿童类案作为样本分析研究网络猥亵儿童犯罪的外在特征并对非直接接触性行为成立猥亵儿童罪进行学理性证成。
出处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23年第5期3-12,37,共11页
Juvenile Delinquency Preven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