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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本《梁书》勘误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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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书局修订本《梁书》卷四一《刘孺传》载:(刘孺弟)遵字孝陵。少清雅,有学行,工属文。起家著作郎,太子舍人,累迁晋安王宣惠、云麾二府记室,甚见宾礼,转南徐州治中。~(1)按:“起家著作郎”误,应为“起家著作佐郎”。《隋书·百官志》载梁、陈起家之制:“陈承梁,皆循其制官……三公子起家员外散骑侍郎,令仆子起家秘书郎。若员满,亦为板法曹,虽高半阶,望终秘书郎下。次令仆子起家著作佐郎,亦为板行参军。”
作者 何良五
机构地区 湖北大学文学院
出处 《中国史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203-203,共1页 Journal of Chinese Historical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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