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合规是企业治理、犯罪治理和行政监管领域的革命,具有多重法治价值。在缺乏刑事合规立法(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情况下,独立构建企业合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难以突破立法和理论上的障碍。涉案企业刑事合规应在现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框架下改革探索,从企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入手构建中国式涉案企业刑事合规从宽制度。
出处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6期649-657,共9页
Journal of Wuh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编号:21D006)
湖北省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重点项目(编号:2021A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