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兴科技法律治理是当代法学的核心议题之一。人脸识别技术以数据为体、以人工智能算法为用、以人类自身为对象,是新兴科技的典型代表。立足于科学哲学的洞见,包括人脸识别技术在内的科技法律治理可分为:基于“科技工具论”的治理、基于“科技实质论”的治理和基于“社会建构论”的治理。尽管三者在治理对象、治理法律和治理阶段存在差异,但都割裂了“人-技术-社会”的联系,亟待通过“科技系统论”予以统合。基于科技系统论的人脸识别技术治理,遵循技术和法律的共同优化原则,以科技系统内各“人类行动者”为对象,凭借法律权利、义务、责任的设定激励各方开展利益协调,最终迈向科技善治。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11-120,共10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2&ZD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