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对外开放的重大决策以来,中国的对外开放已经历了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阶段(1978-2013)、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过渡阶段(2013-2018)、制度型开放阶段(2018-至今)这三个阶段。需要指出的是,即使在第一阶段,也并非完全没有规则、制度开放的萌芽,例如,1987年1月20日发布并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同意向关税和贸易总协定递交<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备忘录>的批复》(国函(1987)17号)就已经包含了制度型开放的内容,2001年中国加入WTO更是主动对接国际经贸规则,并在之后逐步兑现了入世承诺。
出处
《经济》
2023年第10期24-27,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