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许崇德(1929年—2014年),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政治学家,新中国宪法学奠基人之一。参与了1954年宪法起草工作,多次参加宪法及其他众多重要法律的修改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突出贡献,被授予“改革先锋”称号。曾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法学课题组首席专家等职,主要著作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宪法学》《港澳基本法教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