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在保障制度运行与维护社会公益中发挥愈发重要的作用。然而,现今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运行面临刚性不足、封闭过度的困境。还原式改良与司法式改良无法有效缓和诉前程序存在的张力,前者易使诉前程序走向行政化;后者则会削弱诉前程序固有的优势。社会化改良为诉前程序所遇困境提供了新的思路,未来在公益诉讼立法中可以引入社会力量,明确社会主体在诉前程序中的职能并发挥其相应的作用。社会化改良的本质在于促进检察权与行政权双向互动、保障诉前程序中的多元共治;其功能在于从外部监督角度增强诉前程序的规制力度、助力从程序效益转向程序正义;其路径在于增强检察机关调查权的刚性与延展性,促进检察建议的双向化与公开化,完善检察听证的相关规范。
出处
《人民检察》
2023年第21期76-80,共5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