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大代表的选举,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织基础。我国首部选举法自1953年颁布实施以来,在近70年里先后经历一次全面修订和7次局部修正,为社会主义国家民主政治的健全完善提供了重要法制保障。基于选举法历次修正的主要时间节点,可将其发展完善过程划分为新中国成立前的探索、新中国成立后的曲折发展、改革开放后的全面调整时期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系统规范与提升等四个主要阶段,各个发展阶段分别在选举理论、制度规则和程序优化等方面都有具本土特色的重要探索和发展,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选举制度体系。
出处
《人大研究》
2023年第12期4-7,共4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
基金
国家社科规划课题项目“人大代表监督作用发挥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9BZZ006)的阶段性成果
中国法学会2023年度课题项目“坚持以宪法为根本立法依据”(项目编号:CLS(2023)XZX1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