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数字技术介入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策理念、模式、途径开始了新一轮的发展和变革。为解决继而引发的数字技术如何利用和规制的问题,本文建议:在科学决策方面,应综合数字化平台发展优势,以应对区域性专家库建设水平参差不齐、专家中立性不足等问题,并提供规范化工作保障和监管机制;以数据结合个人智慧,提升风险评估结论的科学性,借助数字便利拉长风险评估时间跨度以应对激增的社会风险。在民主决策方面,利用数字化疏通决策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数字化民主参与形式。在依法决策方面,加强合法性审查运用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明确人工智能的工具地位;并以“终身”为目标,利用并规范数字化记录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对依法决策的促进。
作者
尚海龙
张子奕
SHANG Hai-long;ZHANG Zi-yi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2023年第6期98-105,共8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基金
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02109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