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民用无人机的迅猛发展和广泛使用,无人机“黑飞”影响航班运行、失控砸伤群众、侵扰重要区域等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威胁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带来的风险和挑战不容忽视。因此,有必要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对于公安机关职责的规定,对民用无人机“黑飞”行为进行法律界定,针对当前执法困境,从完善执法规范、提升执法能力水准、分级管理打击和树立安全飞行理念等方面提出治理对策建议,以期提升公安机关监管和处置工作能力,切实保障维护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出处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5期44-48,共5页
Journal of Railway Police College
基金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教研项目“警用无人机课程教学模式探讨性研究”(jyxm202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