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创新的过程必然伴随着各种类型的风险产生,因此金融创新离不开风险控制。风险控制在于多层次的监管,这包括金融监管与刑事制裁。有效的金融政策和合适的监管方式有助于金融创新的推动,也能体现金融刑法的机能。国家在制定和执行金融政策以推动金融创新、发展和稳定时,必然需要依靠法律,包括发挥刑法的最后保障作用来保证金融政策的实施,但刑法介入金融创新活动时应保持理性。关键点在于,厘清新型金融形态和金融犯罪的界限,在惩治金融犯罪的同时依法保护金融创新与保障金融安全。
出处
《新疆社会科学》
2023年第6期127-136,共10页
Social Sciences in Xinjiang
基金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责任研究”(SC22JJ09)
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留基项〔2018〕10038号)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