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任何一场婚姻历程中,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从来都没有因情绪激动而提出“离婚”二字的情形,不能说没有,但肯定少之又少。人,本质上是情绪动物,区别无非是,可能你要偏理性一点,我则偏感性一些。那么,婚姻中的你,面对配偶“能过就过,不过就离”的怒吼,你如何处置?是正中下怀、顺水推舟,还是万般无奈、默不作声?这时,你要做的,撇开你对婚姻自身及其可持续性的价值判断不管,你可能首先要考虑情绪价值、情绪定律和情绪传染,否则,一不留神,就会因小失大,接受冲动的惩罚。
出处
《云南教育(中学教师)》
2023年第11期1-1,共1页
Journal of Yunnan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