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加快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电价的机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文件要求,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代理购电的用户电价由代理购电价格(含平均上网电价、辅助服务费用等)、输配电价(含线损及政策性交叉补贴)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构成。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23年第12期20-21,共2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