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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一起商贸城转供电案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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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基本案情日前,江苏省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辖区内某商贸城业主投诉举报,反映该商贸城转供电单位加价0.1元/千瓦时的管理费向业主收取居民生活用电费用,要求查处,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商贸城用电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经查,该商贸城开发商在开发完成后,电费收取未实行抄表到户,通过分表收取各业主的电费,并通过总表与供电公司进行电费结算。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23年第12期55-56,59,共3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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