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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设立居住权 对供用电合同的影响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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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法典》新增的居住权制度在房屋产权稳定与住房保障问题上开辟了全新的法律路径。根据《民法典》第十四章的规定,居住权人依据合同享有对他人住宅的占有和使用权,以满足生活居住需求。这一制度不仅确保了居住权人的居住稳定性,还为居住权人赋予了对房屋的实际管理权,包括用水用电等基本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例如水电燃气费、物业费、暖气费等)。
作者 廖潇竹
出处 《大众用电》 2023年第10期15-16,共2页 Popular Utilization of Electri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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