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市场手段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总体目标已进入国家实践阶段,确保企业碳排放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序运行的关键一环。然而,当前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受相关立法效力位阶不足、制度建设可操作性不强、企业合规披露意识淡薄等因素的影响,尚存在国家层面法律规制的主法缺位、违法成本小于守法成本的惩罚失效、信息披露寻租空间巨大的监管失灵问题。为加强碳排放信息质量管理,提振碳市场信用信心,促进碳市场健康发展,应当加快明确碳排放信息披露法律规定、完善配套制度、创新激励机制,明晰重点排放单位、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等主体的法律责任,形成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协同发展的多方监管体系。
出处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23年第6期34-40,共7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Leshan Municipal Committee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