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强调区域协调发展的背景下,推进长三角区域司法协同符合当代中国区域发展的新趋势,有助于破除司法地方化、推进区域法治建设。目前,长三角区域司法协同处在初步探索阶段,立法保障不足、协同主体范围小、司法裁判存在区域差异化、司法信息共享不充分等问题都亟需解决。有必要通过完善顶层设计、推进司法协同主体多元化、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以及加强司法信息共享和诉讼服务协作等措施,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区域司法协同。
基金
安徽省委宣传部公开招标课题“长三角一体化法治协同建设问题研究”(CYY202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