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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成案”概念史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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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成案”一词首见于《唐律·职制律》“稽缓制书官文书”条疏议,学界长期未能给出合理解释。颜师古、宋祁注《汉书》“具狱”一词的分歧,为解决这一悬案提供了线索。根据宋祁“具狱直谓成案耳”一语及其对颜注的非议,可以推测唐初尚未出现“成案”这一法律概念,《唐律》“稽缓制书官文书”条疏议中的“成案”当为“案成”之误。对此,《唐律》“公事失错自觉举”疏议、“徒流送配稽留”疏议提供了内证,唐代及以前“案成”的频繁使用则提供了外证。“成案”一词的首创者应为韩愈,最早出自《蓝田县丞厅壁记》,至北宋前期,该词用法趋于稳定,为宋祁的注解提供了语言环境,这种环境是颜师古不具备的。只有这样才能为《唐律》何以出现“成案”一词、宋代“成案”何以承续韩愈而非《唐律》的用法等疑难问题提供逻辑贯通的解释。
作者 陈灵海
出处 《学术界》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2期155-165,共11页 Academic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清代成案的性质与功能研究”(17BFX030)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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