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加坡投资协定的发展历程与其采取出口导向战略、不断融入全球市场的过程基本同步。它的投资协定内容灵活多变,可以适应不同缔约对象的要求。同时也与时俱进,尽可能吸纳投资协定改革成果,在公平公正待遇、最惠国待遇以及投资者与东道国纠纷解决等重点条款上都有亮眼表现。新加坡是目前少有的未被投资者主张权益的国家,也是较多利用争端解决机制的投资者母国之一。新加坡制定了审查和执行投资仲裁裁决的国内法,并审理了多起案件。目前中国与新加坡在投资领域存在三个有效协定。《中国与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升级协定后续谈判投资章节的水平与《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相比也相差无几。中国在投资规则的制定上已取得较为先进的成果,但在投资仲裁的司法实践方面仍有必要加强对新加坡经验的研究和学习。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2023年第8期48-58,共11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RCEP背景下我国国际投资规则的完善路径研究”(FX2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