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评法是聚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单项环境法,2016年后,先后进行了两次修改,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这两次修正,修改了哪些内容?修改过程中又发生了怎样的故事?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正式施行。我国环评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法为统领,以环评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建管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下简称“规划环评条例”)“一法两条例”为主,以大气、噪声、水、固体废物等环境要素法为支撑的法律体系。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23年第12期8-1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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