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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航海保障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核算工作探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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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公共基础设施的会计核算,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财会[2017]11号),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有效实施,夯实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部门决算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核算基础,财政部于2018年12月6日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财会[2018]34号)。为确保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交通运输领域全面有效实施,2020年12月30日,财政部与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财会[2020]23号)。由于交通运输部系统庞大、公路水路基础设施规模较大、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尽管公共基础设施相关会计准则制度颁布实施已有一段时间,但实务工作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尚未解决。对此,作者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就沿海航海保障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核算工作阐述目前问题及提出相关建议。
作者 谢嘉欣
出处 《交通财会》 2023年第12期44-48,共5页 Finance & Accounting for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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