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越来越多拟IPO的企业在申报前会引进外部投资者,对于其中涉及外部投资者的增资款是列报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成为IPO审计的一个重点难点问题,也是IPO审核过程中经常被问询的问题。实务中存在外部投资者增资入股时,将实际控制人、发行人作为对赌回购义务人,其中,发行人作为对赌回购义务人,对发行人取得外部投资者的增资款是作为权益工具还是作为金融负债值得探讨。文章以IPO反馈问答中遇到的外部投资者增资入股的具体案例,探讨附回购条款的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及审计应对措施,并提出发行人引入外部投资者关于回购条款的建议。
出处
《中国市场》
2023年第34期47-50,共4页
China 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