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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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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为了惩戒用人单位不依法缴费行为,法律从不同角度作出了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作者 鲁志峰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23年第12期20-22,共3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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