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例简介]胡某昌(2004年8月22日死亡)与被继承人胡某芳(2018年3月8日死亡)为兄妹,两人系胡氏与黄氏子女。胡氏与黄氏均先于胡氏兄妹死亡。胡某阳与胡某宁系胡某昌子女,即被继承人胡某芳侄子侄女。被继承人胡某芳与朱某(2016年4月29日死亡)婚后未生育子女。胡某芳生前与朱某申请建造了两间瓦房,胡某芳死亡后,同村邻居李某持有一份遗嘱,遗嘱主要内容为:立遗嘱人胡某芳名下两间七架头瓦房及附属相关财产全部归李某所有。立遗嘱人处胡某芳签字、捺印;见证单位处加盖某法律服务所公章及某工作人员印章;落款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