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王阳明的“诚意”学说包含了一个意义转向的过程,这已成为今日学界之共识,但少有学者揭示成因。事实上,这一转向与阳明学中的“自然”概念相关。根据不同语境,“自然”展开为两种含义:一是道德实践的自发动力,二是道德本体的自然状态。根据“自然”的第一种含义,“诚”表示在自发的内在动力的推动下为善去恶,“诚意”就是使“未诚”之意复归于“诚”。根据“自然”的第二种含义,“诚”表示使心体的本然至善状态充分呈现,“诚意”就是使本来真诚的道德意念展开于道德实践之中。这两种工夫进路可以分别概括为“着实用意”和“实行其意”,前者重在“以意治意”,后者重在“以事显意”。阳明“诚意”说的发展路径展现为从“着实用意”到“实行其意”,其内在根据是阳明基于“自然”观念对意、物的不同理解以及对朱子“诚意”说的修正。
出处
《人文杂志》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2期20-28,共9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阳明心学与神秘主义”(21FYB007)
南开大学文科发展基金项目“王阳明及其后学情论研究”(ZB21BZ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