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理念应运而生。ESG一经提出就被全球资本市场和重要投资机构所接受。ESG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新方向,它优化公司的治理框架,明确公司的合规经营,为公司治理提供新标准。基于此,ESG与公司法的制度走向具有统一性,都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对于现代公司法制定,我国应结合ESG理念确立可持续发展原则、以股东为核心的平等原则,以及完善ESG信息披露,加快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ESG评价标准体系,推动ESG与公司治理相得益彰。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4年第4期188-190,共3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