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事审判的专业化与社会化改革催生了家事调查员制度。当前,我国家事调查员制度在各地试点法院均得到了广泛的推广与应用。由于相关法律规范的缺失以及传统民事审判模式的影响,家事调查员制度在实践中面临诸多挑战。为解决这些问题,需明确家事调查员制度的事实调查功能与适用范畴,明确家事调查员作为司法辅助人员的身份,健全家事调查程序运行规则,廓清家事调查报告的证据属性及类型。唯有如此,才能切实发挥家事调查员制度的特殊功能,并实现我国家事审判专业化及其社会化改革的初衷。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23年第6期154-168,共15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个人信息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法律适用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2BFX05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