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世界多数国家的刑法都重视轻罪立法。在积极主义刑法观影响下,近年来我国轻罪立法成为重要的规范现象。轻罪立法具有积极意义,但有必要统筹考虑刑法轻缓与重刑主义、立法谦抑与司法谦抑、程序正义与司法成本、辩护权利与犯罪标签几对范畴及其关系。危险驾驶罪是我国轻罪立法的典型,其司法困境值得重视和反思。我国轻罪立法应充分考虑我国的本土实际,中西方轻罪立法的制度根基与出发点不尽一致,所基于的司法体制及其运行机制存在明显差异,我国的社会现实情况决定了不宜积极推进轻罪立法。我国应继续坚持违法与犯罪相区分的二元制裁体系。
作者
何荣功
刘寅超
He Ronggong;Liu Yinchao
出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4期117-127,共11页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犯罪化的理论体系与实践机制研究”(21AFX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