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兼并、合并是发展规模经济、培育企业集团的重要途径,但在我国目前“受制约的商品经济”的环境之下,其有效功能必然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无法培育出经济实力雄厚、规模跨度大、抗风险能力强的企业集团。而股份制则是重构中国企业集团的最佳组织方式。实行股份制的企业集团拥有多渠道的资产增殖机能,严密的组织、制衡和控制机能。由于我国现在还处于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而在采取股份制重构企业集团时,要采取两种不同的对策:一是在各种经济成份之间可以全面吸取国外大型企业集团所采用的股份制度,使企业集团成为新的所有制形式和新的生产经营方式;二是在国有企业之间,可以采取“模拟股份制”的组织形式,即舍弃股份制的所有制形式,保留其生产经营方式这一科学的组织管理制度。这样,可以克服国有企业“产权模糊”所带来的各种矛盾,消除现有企业集团决策机制、权力机制的弱化现象,推动企业集团管理的现代化,以利于深化企业改革。
出处
《财贸研究》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期52-57,共6页
Finance and Trad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