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数字惠民、乡村数字基础建设、智慧农业建设3个维度选取14个指标,构建数字乡村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因子分析法对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数字乡村发展水平进行评价,并运用聚类分析法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分类,对各个聚类的数字乡村发展水平进行评价。结果表明:山东省、河南省、江苏省数字乡村发展水平较高,与其他地区存在显著差异,西部地区数字乡村发展水平相对落后。最后,根据研究结论提出相关发展建议。
出处
《乡村科技》
2023年第20期16-19,共4页
R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