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诉讼费用退费保障了胜诉方的合法权益,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但是司法实务中“退费难”的问题频出,饱受诉讼人诟病。部分单位和个人借此发现商机,通过有偿代为要回诉讼费退费的方式牟利,并在要回过程中通过无依据或不属实的理由采取投诉、举报、复议、诉讼、信息公开等程序向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施压。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明确自身职责,依法处理和回复,不能不作为、乱作为。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24年第1期10-10,15,共2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