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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会议阶段撤回的证据,在庭审阶段还能出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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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庭前会议对于提高法院庭审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完善庭前会议程序,是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重要的一环。检察机关作为庭前会议的参与方,承担着了解辩方意见、开示全部证据、监督违法情形等重要职责,应当遵守《刑事诉讼法》以及《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等规定,促使和保障庭前会议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作者 赵鹏 王宇彤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24年第1期78-79,共2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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