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指导性案例与司法解释将实践中“隔屏猥亵”未成年人行为的猥亵犯罪定性予以证成,对网络时代未成年人性自主权的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也因网络空间个罪关联的尚未厘清和网络性侵害事实情节分类讨论的不足而导致法律适用的机械性。基于刑法总则分则体系、刑法与前置法体系、国家与社会治理体系的有机统一性以及个案裁判实质合理的并合主义刑法立场,对于“隔屏猥亵”未成年人行为的刑法适用,应通过对犯罪目的和犯罪情节的全面综合考察,得出体系化的法律适用结论。
作者
石经海
张梓昂
SHI Jinghai;ZHANG Zi'ang
出处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59-70,共12页
Journal of Wuh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刑法应对研究”(编号:20AFX012)
2020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刑法中‘多次’的立法问题系统性检视与优化路径研究”(编号:2020BS81)
2024年度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科研创新项目“系统论视阈下‘隔屏猥亵’未成年人行为刑法适用研究”(编号:FXY2024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