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人”理论假设认为人性兼具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并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与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与环境保护治理的不平衡、企业追求最大利润核心价值与负外部性处理的“非生态”以及民众追求自身环境权益与维权方式选择的“非生态”密切相关。“生态人”的培育为化解这些矛盾和冲突提供了有益借鉴,“生态人”培育要求政府强化环境治理责任、企业更加注重生态和社会责任意识培养,公众则应在追求环境权利的过程中更加偏重制度化的维权方式和手段。
出处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23年第23期231-233,共3页
Industrial & Science Tribune
基金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海洋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中国式生态政治: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政治学分析”(编号:2017WQNCX061)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环境共治的运行实践与优化路径研究”(编号:GD21CTQ04)
广东海洋大学科研启动经费资助项目“美丽中国视域下广东省环境群体性事件的趋势研判和防控”(编号:060302152007)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