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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5市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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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第一批试点城市柳州、钦州,于2012年底开展试点工作。2014年3月26日,广西第二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启动。南宁、北海、防城港、百色、崇左5个城市被列为第二批试点城市。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人员,因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超过一定额度的,还能得到大病医保的“二次赔付”。
机构地区 广西新闻集团
出处 《广西人文医学发展报告》 2013年第1期197-19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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