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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病后交钱”推行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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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1月《新华文摘》报道称,我国2012年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病人看完病只用交自己的那部分,其余费用由医保部门支付给医院。不过,卫生部随后否认了这一说法,称只是倡导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从未要求“全面推行”。
出处 《广西人文医学发展报告》 2012年第1期79-8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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