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数字经济日益发展,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市场所处的弱势地位愈发明显,如何实现个人投资者知情权的充分保护成为各界瞩目的焦点。数据的“爆炸式”增长加剧了证券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而“数据垄断”“算法不公正”“大数据杀熟”等现象愈演愈烈,导致“数字弱势地位”的个人投资者的知情权难以得到充分保护。对此,我国应当构建“数字弱势群体”相关理论,完善“先行赔付”“特别代表人诉讼”等配套制度,并以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创新引领个人投资者知情权保护的立法创新。
作者
黄健傑
吴弘
Huang Jianjie;Wu Hong
出处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23年第5期47-54,共8页
Practice and Theory of SEZS
基金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上海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化的法制促进研究”(2022BFX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