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道德共同体建设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具化和深化。乡村伦理道德展现形式的多元多样并不否定其本质上的趋同,这为乡村道德共同体建设提供了逻辑可能。乡村的自治传统以及“乡规”“民约”的交替演进规律,实证着当前乡村道德共同体建设的现实可能。乡村道德共同体建设既要遵从马克思主义价值原则又要兼顾乡村传统,实质上就是在探寻“第二个结合”的乡村落实方案。马克思主义伦理与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是一个双向奔赴的过程,需要在厘清二者伦理互通基点的基础上,实现马克思主义伦理的乡村化以及乡村优秀传统伦理道德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伦理的乡村化,是指乡村道德共同体建设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道德建设规律、蕴含马克思主义道德内容。乡村优秀传统道德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质上是要将耿直淳朴的乡村原生伦理,升华为理论化、系统化的马克思主义理性样态。
出处
《理论与改革》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31-43,共13页
Theory and Reform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新时代乡村道德建设研究”(22BKS183)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规划课题重大项目“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路径与机制研究”(23TZ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