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运动式治理作为一种非常规的治理手段,被认为是中国独特现象,反映了中国国家治理的体制特征和中心任务驱动下的地方治理逻辑。既有研究多将其视为现代国家理性发展不足的结果,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我国科层体制日常工作中普遍存在的运动式治理现象,如城市交通管理领域的交通大整治。通过建立动态博弈分析框架发现,交通大整治周期性发生的原因在于运动式治理可以有效消解破窗效应,进而破解由累积性违法行为导致的“法不责众”困境。上海交通大整治通过执法机制优化、多元力量联动、数字化赋能等执法手段建立了违法必惩的可信威胁,改变了公众违法支付结构,促进了公众的政策遵从,并构建起新的博弈均衡。作为一种技术性工具,运动式治理亦内生于科层体制自身的局限性,是政府应对常规化治理限度的理性选择。
出处
《理论探讨》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61-69,共9页
Theoretical Investig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县域社会治理任务执行的动员机制研究”(22CSH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