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下,全球气候显著变化导致极端天气和气候灾难频发,形势愈发严峻,减少碳排放是全球应对气候恶劣变化的最佳选择,世界各国政府采取了不同的碳减排制度,以碳排放权交易和碳税两大减排工具为主。碳税作为强有力的减排工具,在国际上已得到广泛运用。文章总结归纳国际实践发展过程中各国不断调整的碳税征税主体选择,结合国内“双碳”目标的引领以及绿色经济发展的需求现状,对我国碳减排制度的继续深化以及碳税征收对象的选择提出建议:对国内年碳排放量百万吨以下的企业征收碳税,且对特殊主体免征碳税。
作者
林灵岭
吉胜男
沈小燕
Lin Ling-ling;Ji Sheng-nan;Shen Xiao-yan
出处
《生产力研究》
2023年第12期151-156,共6页
Productivity Research
基金
2022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共同富裕下江苏率先实现‘橄榄型’收入结构的财税政策研究”(KYCX22_3311)
2023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促进江苏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财税政策研究”(2023SJZD054)
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促进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财税政策研究”(KYCX23_3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