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嘉禾吏民田家莂”中的余力火种田税率较低,其具有土地质量好、个体耕种量大和分布在规模较小的丘中三个特征,根据这些特征可以将余力火种田的性质界定为官府为优待某些居民而特意划分的土壤肥沃、税率优惠程度高的土地。余力火种田与火种田、余力田在田地性质、土地质量、个体耕种量和分布状况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这三种土地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余力火种田中的“斛加五升”现象是官府为调节居民之间的经济差距而推行的措施,有限制基层社会过度分化的意图。
出处
《许昌学院学报》
CAS
2024年第1期15-20,共6页
Journal of Xuchang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