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切实激励我国企业主动创新、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2011—2021年,我国各级政府部门颁布了140项引导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文件。这些文件按照政策目的可划分为动力型、环境型、保护型三类。从政策措施、政策目标、政策力度和政策反馈四个维度构建政策效力测量模型和政策效果评估模型,可准确测度和评估技术创新政策的效力与执行效果。研究发现:2011—2021年,引导工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发布数量及效力呈同向变动且整体波动较大;受政策目标、政策力度和政策反馈效力得分较低的影响,政策年均效力水平不高,但政策效力对政策的执行效果产生了显著影响;不同类型政策因为作用对象的差异,效力水平及执行效果均呈现出显著差异,动力型政策最优,保护型政策次之,而环境型政策最弱;在政策的四个维度中,政策措施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影响最大,政策反馈、政策目标次之。因此,政府应从战略上高度重视技术创新政策的整体规划和协同引导,并从政策措施、政策目标、政策力度和政策反馈四个环节提高政策的综合效力及其执行效果。此外,应积极开发更加多样化的政策工具,优化政策组合类型,加强协同互补性政策工具的组合,减少或弱化竞争性政策工具组合,从而更好地发挥政策的协同效应。
作者
林寿富
王招治
LIN Shoufu;WANG Zhaozhi
出处
《东南学术》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51-164,共14页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工业企业有效技术创新的内在机理与引导政策研究”(项目编号:20BJL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