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西南医科大学学报》对医学论文论著“结论”编写的基本要求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结论”是医学论文论著正文不可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近发布的国家标准《学术论文编写规则》(GB/T7713.2-2022)中指出:“结论是对研究结果和论点的提炼与概括,不是摘要或主体部分中各章、节小结的简单重复,宜做到客观、准确、精练、完整。”新国标中同时指出,如果推导不出结论,也可没有“结论”而写作“结束语”,进行必要的讨论,在讨论中提出建议或待研究解决的问题等。基于新的国标规则,本刊要求作者来稿医学论文论著中应在“讨论”之后将“结论”独立编号编章编写,不可与“讨论”混为一体;如果研究中推导不出结论,则应在讨论中予以特别解析和说明。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西南医科大学学报》 2024年第1期57-57,共1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edical University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