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洋法系的法律学说是针对法律专业人士的,由法律职业共同体多维度研究法律问题、司法意见和先例,发表在学术刊物及著作,并逐步形成的具有系统性的思想体系。在海洋法系不同历史时期,法律学说在司法领域的运用发生了变化,法律学说在司法地位从法律渊源向裁判理由过渡。从古代偶尔运用法律学说,到近代法官开始逐渐重视法律学说,法律学说司法运用增多,再到现代法律学说在司法实践中频繁运用。总体来说,海洋法系法律学说在司法实践领域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法律学说司法运用呈现出“分离”的趋势,但从法律实践的角度来说,法律学说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有助于减少法官恣意行事并提高普通民众对判决的可接受度。因此,需跨越理论与实践的鸿沟,需要加强法律学说与法律实践的交流,这有助于法学家在探究法学内部逻辑的同时,产出更多具有实践功能的法律学说。
出处
《克拉玛依学刊》
2024年第1期90-98,共9页
Journal of Karama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新疆地区民事司法中运用《民法典》习惯条款的规范与实证研究”(22CFX025)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研究”(16ZDA06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