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维护司法公正,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党的二十大再一次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在现行体制下,设置跨区划的检察机关,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逐步完善试点,明确跨行政区划的层级、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级别、办理案件的类型以及如何为其提供制度保障。
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44-48,共5页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